2018年1--12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即将发放,根据2016年《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2018年凭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具体办法:
1、2000年1月1日以后至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
2、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还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不准备生育二孩的,可以继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费按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日期算起;
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标准:5元/月人;
4、随12月份工资发放;
5、非编人员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学校领取奖励费;
6、公示名单:
在编职工280人
非编院系机关人员25人
非编后勤保卫人员30人
校工会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
后勤劳务派遣员工2018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表0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