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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评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单位: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0-12-16

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

2020年的抗疫过程中,广大机关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防疫工作与日常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与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榜样精神,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拟在机关层面评选出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参与到机关党委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得力、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在保证防疫工作的同时又能有序的推进本单位的工作,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单位(部门)能够积极主动落实机关党委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有序、传达到位、摸排精准、上报数据及时,本单位内未出现重点人员或信息摸排漏报、错报等情况,对于本单位人员发烧发热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处理得当,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迅速到位。

2.评选办法:由各单位申报,党支部审查,或以支部推荐的方式(已获得学校先进集体不再申报)报机关党委评审。

3.奖项设置:先进集体3个。

二、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主动担当、热忱服务、不辞辛劳、默默奉献,圆满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

2)评选办法:各单位提名,各党支部审查(已获得学校先进个人不再申报),或以支部推荐的方式报机关党委评审。

3)奖项设置:先进个人8个。

三、表彰奖励

评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在“2020年机关党委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材料12月22日17:00前报,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5678442(内线:8442),地点:H314,邮箱:82450012@qq.com。

附件1:机关党委抗疫先进集体表格.docx
附件2:机关党委抗疫先进个人表格.docx